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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OLDBERG 之--GOLDBERG FANS谈GOLD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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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摔角手实际上有多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不在讨论范围之内的,就象是说GB可以173连胜,UT有他的骨灰盒即使几十个人一起上也打不过他,STING可以把NWO的十多人都打下擂台,每个选手在他被捧的时期都是无敌的,GB在他被捧的一年中可以173连胜,UT在他被捧的时候可以使当时的超级必杀DDT成为沦落为现在一个普通的绝招,AUSTIN在他被捧的时候可以把整个联盟包括老板闹的天昏地暗,同样现在的BATISTA和CENA也可以在他们被捧的一年多的时间中无敌到底,也不必单把GB一个人提出来说事.至于说现实中GB有多强的问题,只能说G B确实是个高手,作为可以在PRIDE(和K1齐名的实战组织)中登场的选手即使真的在实战格斗比赛也是够资格的,不过如果放在摔角中只能说他是一个完美的表达了自己角色人物,就象是和AUSTIN,UT,ROCK一样,一个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把自己的角色塑造的可信甚至完美,那这个选手就是毫无疑问的超级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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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传说中的霸王条约确实存在,但是那不是在他WCW的时期,在WCW时期GB只不过是个新人,他没有要求不输比赛的权利,作为一个新人,他没有HOGAN,NASH那些老将的一样的权利,他的不败只有一个原因,因为观众喜欢,疯狂的喜欢,因为他有这种令观众10秒中之内陷入疯狂的能力,那野兽般的体质也给他的角色无穷说服力,在他出色的爆发力的演绎下可以把每场胜利都表现的令人信服,对于一个摔角手来说,这就足够了,在WCW可以连续85周将WWE踩在脚下,某种程度上可以说GB=WCW,即使在WWE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也得到许多选手梦寐以求的WHC(如果他没有这个价值他自然也得不到).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划时代的一个巨星,地位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WCW后期由于后台政治(主要是由于当时几个老将HOGAN,NASH等)的影响,GB经常被雪藏至不能出场,实际上如果仔细想想GB真的有那么大的势力,那么以他的角色也不至于只得到一次WCW冠军.老实说,用MICK FLOY的话说,WCW当年的就是从来不给新人上位的机会,但是只有一个例外,就是GB,但是就这么一个新人就把WWF欺负的很惨;P
$ b( i7 i! ?( }) x  h$ C     至于说到GB不肯输比赛的问题,当然我不能说他愿意输比赛,任何人都不愿意输比赛,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这个资本,HHH如果也愿意经常输比赛也就不会有他的王朝,AUSTIN如果也愿意经常输比赛也不会能建立他的时代,GB也是一样,如果他愿意输比赛也就不会有这个战神角色,人都是有私心的, 不过如果你多看看GB的比赛就知道了,GB输的比赛少么?除了在他开始塑造形象所必须的173连胜之后,他的比赛就已经是有胜有负了,一个成功的巨星是不需要胜利来突出自己的,任何形式的连续胜利只不过是塑造形象的手段罢了,即使在他为WWE工作的10个月时间里他也输了三场比赛,在他的最后一场比赛之中他甚至同意输给BROCK,所以说GB拒绝输比赛本来就不是事实,而且作为一个普通的没有什么后台的选手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去要求自己不输比赛..而最后也不是他离开WWE不是被开除,而是他失去了对摔角的兴趣坚持离开,,而是WWE辛苦的挽留他却没有留住.至于说他和HHH的问题,据我所知俩人没什么亲密的关系,但是也没有什么不和,只能说是正常的工作关系吧(实话实说我一直不知道他和HHH不和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反正没有任何消息证明这个说法,它也不是事实)
1 a! e; m( s( ]9 W5 t- d! u
! p. ~' j: P  R  O1 l5 U      GB的缺点不是他拒绝输比赛,而是他不愿意改变自己的角色,他并不愿意长期的扮演一个HEEL,这在他的多次采访中说过,,他说他的FANS并不希望看到这个情况,所以他也不愿意,但是,GB不愿意扮演HEEL是事实,但是不是说他没有做过HEEL,他的WCW生涯以做HEEL起家,在2000年更是WCW只手遮天的HEEL角色,很多人说他不愿意当HEEL是事实,但是说他没做过HEEL纯粹是瞎扯,至于说他在WWE的时期,确实是比较霸道(这就是传说的霸王条约,主要是合约签的霸道,主要规定的是在和约期间可以保持自己的角色,获得一次冠军,而且当时WWE签到GB用的更是几乎天价)不过GB在WWE工作只有不到一年时间,我倒不觉得他提出保持自己角色的要求没有什么不对,如果是在这么短的时间中反而失去了自己的角色,确实是有些得不偿失,当然,这些只是我这个FANS的看法了,但是话说回来,谁不希望自己的偶像永远以光辉的形象离开呢,呵呵& p- J, a- u) d3 j* T: |
# O  p" d: t# x3 [6 T
说的这么多我自己都晕了,简单的说一说. }/ [8 k+ B- `. S1 |/ R
一,GB并不是什么无敌,他的无敌只存在于他的角色中,在现实中只能说他是个可以参加实战格斗的高手(事实上他确实参加过),但是离无敌还差的很远,而且我也没听说过说谁在现实世界中可以说自己是无敌的程度,+ G2 I1 z3 y( h5 l; ~1 |6 g( w
二,霸王条约确实存在,但是只存在于他在WWE的短时间内,而且说是霸王条约,而不是什么无敌条约,所谓的霸王是指在合同天价的同时还有很多附属条件,如保持角色(记住,是保持自己的角色,就象是说UT要求自己当死神角色而不做暴走族是一个概念,而不是不允许输比赛,完全是不相关的俩个事),获得冠军等等,当然WWE为什么会和他签这么一个霸王条约很清楚,因为GB值这个价(WWE又不傻)" o3 Y" D7 H# q6 j
三,GB完美的演绎了自己的战神角色,不得不说从体质上来说他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野兽,看一个280磅的人轻易的把一个500磅的人象扔小孩一样扔来扔去想不震撼都难,同样因为他的力量和出众的灵活性,所以即使他的技术并不是太出色,也仍然可以使用很多招数,他可以在10秒中内结束对手也同样可以打30分钟以上的比赛,对于他的FANS来说,喜欢他的角色,喜欢他的力量,甚至是喜欢他的为人(在GB的家乡他是有名的孝子),这足够了3 S5 o" I4 K) w& k- @' j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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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BILL-GOLDBERG 于 2006-2-28 01: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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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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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2-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捧GB根本不能和捧JC比,没可比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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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2-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做分割主题 就拿你的大作来试试了
    - P' w3 \! ~% x5 Y6 {$ ?' z
    2 t* s6 T- x7 `' K哈哈# o' j3 M* i& j, |

    ' F$ C6 X# f: r( f* F最后问下分割后如何合并原来的主题
    " d* }( L2 S3 d' Q5 v9 m
    4 C4 S; |. V  V1 T为什么我一合并 分割的主题就会回到原来主题里面去了
    5 \" S# g$ t" R' o) l
    ( X! T$ n6 e4 ]! l# ?7 y4 z不能把原来的主题合并到分割后的主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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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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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2-2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LL-GOLDBERG 于 2006-2-27 20:01 发表
    ! C, ^# x$ |% i. X- J" {8 j晕啊,回答问题的帖子怎么一下子又被分割出来了?讨论GB本不是我的本意啊,5555555
    9 \' F0 a5 q' }6 A& B
    因为你写得好啊# c& }1 m. Q/ b5 F/ R  a

    0 d  @$ y3 g3 n9 a' D% U  m( s, {! l所以要加精华 移动到精华文章区给大家看看
    9 R% k. N& @: C- i5 b4 u; y) K' U# @- U" v! p% J7 V, M( D
    :w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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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INNOK 于 2006-2-27 20:03 发表
    ( e7 Q+ ?- R0 i2 Q' |
    2 @* j; ]3 X8 ~. C# r因为你写得好啊- y5 b8 A9 D9 Q0 R9 q5 |! ]$ K; k

    # n4 w( n- ~) Q) z. u$ i6 Y; R所以要加精华 移动到精华文章区给大家看看
    ! _9 H& |- e2 P& u* e! \9 r; j) Y/ \5 r  Q8 ~9 f9 @7 {
    :wooo

    2 x+ b4 a7 l- d3 a3 u) ?谢谢,谢谢,想不到回个帖子都可以成为精华;P:;P(太幸运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2-27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怪不得怎么看起来这么熟呢,结果是回帖大集合(本来偶也想在此长篇大论呢,结果以前都回过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斯林 于 2006-2-27 20:24 发表0 d# o) \9 c! E% q; x, Q
    晕,怪不得怎么看起来这么熟呢,结果是回帖大集合(本来偶也想在此长篇大论呢,结果以前都回过了……)
    9 l% S( G" E/ B7 j3 V) z9 V# Y
    是啊,这是斑竹给分割出来的,本来不是我发的......:D不过既然已经出来,你也不妨把你以前的言论再回一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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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5-3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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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2-27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啥呀!我不就说出个话题,斑竹就弄了这么长的话来回呀。我还以为GB只是会在我帖子后面随便说几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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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5-3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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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6-2-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把我的帖子弄哪去了。我发一个容易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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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mm 于 2006-2-27 20:33 发表
    3 q/ z% w/ _0 F& w7 m; c干啥呀!我不就说出个话题,斑竹就弄了这么长的话来回呀。我还以为GB只是会在我帖子后面随便说几句呢。

    5 \+ O  M) b* w4 T首先,我不是斑竹,本来这些就是回你那个帖子里的,不过被斑竹给分割出来独立了,并非我本意;P,不过你就将就看吧,左右我也是打了半天,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2-2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LL-GOLDBERG 于 2006-2-27 20:26 发表4 [4 z( s) N% c: Z$ k$ d
    * Y- _' t: U# A  b4 j0 f) r
    是啊,这是斑竹给分割出来的,本来不是我发的......:D不过既然已经出来,你也不妨把你以前的言论再回一次,呵呵,

    ( k" @9 I: ]/ y+ K1 e( |' G* B
    4 l; N) Y( S8 p! y$ P/ t懒得~~精华我没兴趣~~我只要和你版聊的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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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5-3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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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2-27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LL-GOLDBERG 于 2006-2-27 20:39 发表$ Y2 J9 r3 R( H6 g, I: m, T3 M
    ) s: Q/ A) m9 ]8 [6 J/ @9 _2 b- i
    首先,我不是斑竹,本来这些就是回你那个帖子里的,不过被斑竹给分割出来独立了,并非我本意;P,不过你就将就看吧,左右我也是打了半天,呵呵
    5 Z9 `% W$ A2 n7 V# p6 W; B0 m; ^

    1 r2 B+ A. A" G0 ~: ~
    , v2 S2 w  Q2 l            我一直等着你来,看你怎么说说那个人呢。只是没想到你能写这么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2-2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mm 于 2006-2-27 20:50 发表' V9 a% M4 c: q2 C
    6 u- w7 z- F2 e5 r6 O: F

    6 f# ]6 \; Y* A% E# E" `* j. I9 l1 P3 U( s) W
                我一直等着你来,看你怎么说说那个人呢。只是没想到你能写这么多。
    ( G0 r9 r( G0 P  K

    ( V/ p( \- f) v( A% {他就回帖能写~~发贴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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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斯林 于 2006-2-27 20:52 发表. k) V1 t' n* N! u( R8 }

    , l, h) w+ H3 l" ]. r
    7 `# s' r) \' Y他就回帖能写~~发贴嘛,不行~~

    5 [  P+ u  {7 g9 U' c- E' W本来我发帖更能写,只不过是不写而已,嘿嘿,毕竟发的越多后面的人大多就只是看了,没有根据一个简单的话题讨论爽,而且聊的范围也广(可以跑题嘛,呵呵),但是在一些说的很多很详细的帖子后面,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灌水一条路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2-2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好长
    $ z3 H+ g8 I' H9 r4 f* m5 r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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